
对每个生命来说,存在本身就是价值,并且是最高的价值,是目的不是手段,圆满无暇不假他求。
对社会的功用面来说,有功用性,合他人的需要,才有价值,人在这里体现为他人的手段,是一种随社会变动而变动的关系——而变动是社会的固有属性。
所以每个在社会中的人,既是自己的目的,又是他人的手段。这两种维度的价值应该分别加以认识。
在合乎伦理道德的情况下,从一个出发并不能审判甚至否定另一个,因为人不是死物,文明来自人也应该关怀人,既然形成了社会,社会就有其存在的义务与责任,认识到这一点,才有可能挣脱单一的价值体系,构建稳定的认知。
传统的乡土社会,观念体系已经非常成熟,生活在其中,很容易找到自己的位置,自得其所。
进入现代的陌生人社会,剧烈的变迁中,新旧观念不断碰撞,形成一种日常的、普遍的社会张力。
观念的成熟需要时间,在目前没有标准答案而又身不由己进入漩涡中心时,回到最根本的讨论上,结合现实,有助于形成属于自己的、牢固的自我价值观。
价值观并非天生规律,而是人自己的选择。就看每个人是选择与文明作伴,还是与野蛮为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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